法律制定初衷不只是制裁犯罪,更主要是约束大多数人犯罪欲望的实施。所以基本都偏于矫枉过正。不会因为某一案例是否真正犯罪而去修改法律。如果每个都有实际特殊情况而网开一面就失去法规真正意义了。1 ]8 [4 x) l. q/ h2 ]! l
这个辩论帖子很实际,问题突出也很尖锐,在某一特定范围内其实不算什么过分,那么扩展一下是否有会利用版规漏洞牟利,你不会,但不能杜绝其他人会大做文章。至少会让这种情况不至于泛滥。: Y; P' M6 _3 _3 y" R, b
其实前几天有个耶稣受难机子就很受Z友追捧,这样的DIY机大家就没什么异议。是不是就像国家要求企业转型那样,确实也扼杀了不少企业,但确实势在必行。那么以大局为重也无不可。这么好的手艺也转下型依旧不会被人忘却。